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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面积多退少补真的科学?

2000-03-15 来源:生活时报 本报记者 莫江兰 我有话说

有业内人士曾一针见血地指出:城市住房分配不公的根源一个重要方面来自:传统的住房分配制度没有体现公平原则,而这种配置不均最重要的是干部与群众在住房水平与住房质量、环境上的巨大差距。近日出台的《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、超标处理办法》对职工未达标户和超标户做了详细规定,并制定了相应的住房补贴办法。或许由于补贴办法根基于传统的住房分配制度,从根本上无法体现它的公平性,因而具体到住房面积的核定与住房补贴的发放上,似乎也多少欠缺些公平。

按《办法》规定,职工住房未达标的,差额面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。而职工住房超标的处理方法是:职工购买现住房超标,能分割退回的,要分割退回;不能分割退回的,可上浮一个职级(正司级上浮20平方米),作为住房控制面积标准,本职级与上一个职级住房面积标准之差的部分,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买,可享受住房折旧政策优惠,但不享受工龄折扣、现住房折扣。

以基本条件相同、同为正处级的两位干部为例,按有关规定:正处级干部可享受90平方米的住房。假设其中一人已住上97平方米的住房,而另一人只住在70平方米的住房(这种现象不少)。按刚刚颁布的办法规定:已住上97平方米的处级干部属于超标户,因为超出标准规定的90平方米,超出面积为7平方米,但规定同时强调:住房不能分割退回的可上浮一个职级,即可上浮到副司级的住房面积(以正司级可上浮20平方米计算,正处级的上浮幅度应当在10平方米左右),97平方米即可视为在住房控制面积标准内,其中的7平方米,按当年房改成本价1485元购买,并可享受住房折旧优惠。计算下来7平方米面积最多需要花10000元。

而对另一个同样也为处级干部的人来说,住房差额面积只能实行一次性住房补贴了。按规定,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:差额补贴=(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+1999年度工龄补贴额×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)×差额面积。差额面积=职工住房面积标准-现住房建筑面积。其中,1999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,工龄补贴额为13元。以此计算:差额补贴=(1265+13×10)×20=27900元。也就是说,未达标准所欠缺的20平方米的面积只发给27900元的差额住房补贴,但这样的钱在北京最多只能在三环附近买到5平方米的商品房建筑面积。即使在远郊区也只能买到10平方米。

比较下来,同是处级干部,因为住房第一次分配时的不公,从而自然导致在最后居住面积上的很大不同。前者不仅较早地享受到了较大的住房面积,而且在核定住房面积时因为有上浮面积额度,又能以成本价购得超标面积。而后者的差额补贴仅是以1265元为基准点,一则没有达到购买住房的成本价,二则差额补贴只能以商品房价位购置,而不可能以成本价购买。对后者来说,要想达到前者的住房面积,除了差额补贴外,还必须拿出11万元才有可能。

至于无房户的住房补贴,存在的矛盾可能远远大于此。

有关人士担忧:如此一来,有房者与无房者、少房者与多房者之间的分配不公是否会由隐性转为显性,并程度扩大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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